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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颗粒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8-07-30 17:45:47     阅读次数:0

安徽鑫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颗粒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现依据有关规定,对安徽鑫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徽鑫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颗粒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鑫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城南工业园;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安徽鑫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颗粒项目,计划总投资4000万元,计划建设6条再生塑料生产线,购置破碎机6台,辅助加热设备6台,6台造粒机等生产设备,形成年生产再生聚乙烯(PE)颗粒6000t/a,再生聚丙烯(PP)颗粒6000t/a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对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自然环境、社会环境进行现状调查及评价。

(2)在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针对工程特点及所在地的环境特征,找出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制约因素,确定本评价工作的重点。

(3)对建设项目在建设期和营运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

(4)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提出优化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方面的建议,并为环保措施的选择与实施提供依据,使可能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5)根据工程设计和环境现状,在采取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论证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本项目影响区域内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个人和单位。

主要事项:对本项目所在地目前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主要因素和主要污染源;是否赞成该项目建设;是否同意该项目的选址;你认为项目建设带来的何种不利影响最大(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环境风险等);其它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鑫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13721190777

六、其他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即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