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合肥比亚迪汽车零部件(二期)项目”位于安徽省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下塘园区智慧大道与凤湖东路交口,项目新增占地面积约1896亩,总建筑面积1291608.85m2,项目在各厂房进行冲压、焊接、涂装等生产设备安装及生产,达到年产70万辆新能源汽车高端核心配套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该项目于2022年9月15日经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206-340121-04-01-264759);2023年3月合肥斯康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合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合肥比亚迪汽车零部件(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目于2023年3月16日获得了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合肥分公司合肥比亚迪汽车零部件(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的批复(环建审〔2023〕16号),本项目于2023年3月28日开工建设,2023年10月22日竣工调试。
当前项目主体建构筑物已全部建成,仅部分车间未投入生产,本次验收范围针对合肥比亚迪汽车零部件(二期)项目中3#厂房、4#厂房、6#厂房、7#厂房、8#厂房等工程内容及已配套建设的公辅工程(包含消防水池、综合楼一、综合楼二、综合站房一、综合站房二、倒班宿舍、污水处理站等)。验收产能为年产40万辆新能源汽车高端核心配套零部件的生产能力(其中饰件70万辆新能源汽车高端核心配套零部件生产能力),其余车间及食堂等辅助工程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2024年7月29日,合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了合肥比亚迪汽车零部件(二期)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现将验收报告及相关附件予以公示。
建设单位:合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日起开始公示(至少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合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公示 验收报告书-合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合肥比亚迪汽车零部件(二期)项目(阶段性).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