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年产15万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建设项目”位于安徽省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下塘园区新城大道与凤麟大道交口,项目依托“合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合肥比亚迪汽车及零部件厂房建设项目”建构筑物,新购置安装生产设施进行生产,仅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建筑面积1404934.84m2,依托构筑物包括1#厂房(冲压车间)、2#厂房(焊装车间)、4#厂房(小件焊接、冲压车间)、5#厂房(零部件喷涂车间)、6#厂房(整车喷涂车间)、7B#厂房(油箱车间)、9#厂房(总装车间)、11#厂房(模压车间)、12#厂房(零部件注塑二车间)、29#厂房(交检车间)以及预留厂房3#、7A#、10A#、10B#和27#,两座消防水池、2幢综合楼、1幢综合站房、办公楼、发运办公楼、1间危废库、1间危化库、1间废料库、6幢宿舍楼、2幢食堂等。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将达到年产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15万辆。
该项目于2022年2月24日取得了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年产15万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2202-340000-04-01-495276);2022年4月合肥斯康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年产15万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目于2022年5月5日获得了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年产15万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皖环函〔2022〕538号),本项目于2022年6月24日开工建设,2022年11月20日竣工调试。
合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已按照国家规范要求于2022年6月28日申请取得该项目的排污许可证,编号:91340121MA8N09RD54001U,有效期:2022年6月28日至2027年6月27日。
当前项目已部分建成,项目日常生产运营交由合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负责,项目运营主体为“合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本次验收范围仅针对年产15万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建设项目中整车制造内容(阶段性验收),仅涉及1#、2#、4#、6#、9#车间内工程内容及已配套建设的公辅工程,其中4#厂房内仅涉及北侧焊接区域验收。其他厂房内零部件生产工程内容尚未建成,所有零部件供应均暂时外购,不影响项目总产能(年产15万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待后续本项目零部件生产工程建成投产后再另行开展环保验收,不在本次验收监测范围内。
2022年11月30日合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安徽世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2023年1月6日、2023年8月31日~9月1日、10月16日~17日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监测结果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分析,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023年9月17日,合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年产15万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现将验收报告及相关附件予以公示。
建设单位:合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0日起开始公示(至少20个工作日)